元旦青年特会,我们教会有一个专题讨论:基督徒应该支持同性恋或同性婚姻吗?
第一种观点认为:基督徒应该像躲避瘟疫一样躲避他们,要把他们当成污染源,和他们划清界限。
第二种观点认为:神是爱人的神,神虽然厌恶罪,但神爱人,愿意人悔改,我们不应当用排斥的态度对待同性恋者,而应该把我们的观点向他们输出,去影响他们。
首先我想说,感谢主,幸亏我所在的教会里没有一个人认为同性恋不是罪,更没有一个传道人出来用《圣经》的话支持同性恋不是罪。
然后我想用一个真实的案例和《圣经》里的教导,看看我们究竟如何应对同性恋问题的挑战。
一、一个真实的案例
曾经有一个姊妹是同性恋,她在加入教会之前,遇见了很多外邦男生,觉得从他们中间找不到一个符合自己要求的男人,又觉得现在的男生都非常不成熟。在爱情上她饱受打击,后来又遇到一个女生向她示好,那女生告诉她:“同性才是真爱。”在那女生的百般示爱、自己的骄傲作祟、各种影视作品洗脑、对现实不满、不认识神等各种原因交织之下,她最终选择成为同性恋。
同性恋的爱情真的是真爱吗?并不是。她的爱情之路走得非常坎坷。她曾交往过三个女生、三个男生,受够了所谓的爱情,可是父母又逼着她,一定要她结婚。于是她选择了一条更加错误的道路:形婚。
所谓的形婚,就是形式婚姻,只有婚姻之名,没有婚姻之实。她和那个男生约好,他们只是走个流程,应付一下双方父母,然后各过各的日子,互不打扰。她那时候觉得,这样自己婚后就可以自由了。如果她想要谈恋爱,可以尽情找同性恋谈恋爱,因为这样大家都算不上欺骗,都是事先谈好了条件的。如果她不想谈恋爱,她就可以单身。她觉得这是一条两全之策,可以不用背负骗婚的心理负担。
但神不允许她有这样的生活,神插手了她的人生。
在她与第三个女生在一起的时候,她心理有过出轨,所以后来选择分手,之后却并没有与出轨对象在一起。她以单身的身份和形婚对象(为男同性恋)完婚了,在婚礼期间,两个人产生了感情。无论是这个男同性恋,还是她自己,都觉得冥冥中上天要让他们走到一起。男生说自己早就已经和同性对象没有感情了,要女生等自己回去处理干净和对方的关系,实际上从后来的经历来看,只是很可能男生单方面变心,对方是毫无准备的。
考虑了自己需要承担的各种风险,女生内心还是非常渴望可以摆脱形婚的身份,而拥有一份名正言顺的婚姻,所以她最后答应了男方。但她觉得不放心,竟想起来要男生凭神的名起誓(那个时候双方都不信神),男生凭神的名发誓了。
后来,男生回去之后并没有兑现承诺,反而伤害了女生。女生觉得这是因果报应,因为她先对人出轨,所以后来就惨遭别人对自己不专一,再说这也完全是她自己的选择。而且从头到尾,同性恋这件事根本就是不对的,是她自己把自己葬送在这复杂的感情关系当中。在这样一系列事情的打击下,姊妹终于开始思考这个世界到底有没有神,在神的引导下,她向神悔改,决心完全脱离同性恋的身份。
当时在他们两个人身上几乎同时发生了一件超自然事件。男生见鬼了(男生在楼道遇到一个邻居,邻居一开门,见到他,突然发出一声尖叫,说他身上有鬼),女生见神了。就因为这件事,女生开始真正明白这个世界原来是真的有神的,她为自己的行为非常懊悔,她悔改了。
神很恩待这位姊妹,给了她一句经文:“神所洁净的,你不可看作污秽。”但同时神也有了管教,也给了姊妹《罗马书》1:24作为警戒,要求她追求圣洁。
姊妹分享说,她当初决心脱离同性恋是一个决定,但对于自己是否能够脱离,她自己也没有把握。后来神也给了她考验,在她面对考验的时候,她完全相信神,把自己交给神,所以胜过了这个考验,打破了所谓“同性恋是改变不了的”这种谣言。
经过姊妹的同意,我把她的经历简略地分享在这里。同时也劝勉那些认为自己站立得住的人,我们的本性都是一样堕落,用弟兄的话说:“如果我们具备他们的条件,我们也有可能会做和他们一样的事情。”
《哥林多前书》6:9-11说道:“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吗?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你们中间也有人从前是这样;但如今你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并借着我们神的灵,已经洗净,成圣,称义了。”姊妹的经历就是这样,她虽曾经做过同性恋,但她悔改了,所以已经被神洗净,成圣,称义了。这就是她新的身份,我们应当以新身份来看待她。
二、不要自欺
有许多人像这位姊妹一样,摆脱了堕落的生活,受洗归入我主基督,我们应当为他们的悔改向神感恩。
但也有不少人,虽然手里举着《圣经》,却自欺欺人。
就是上面这段经文,《哥林多前书》6:9-11,我曾经听过有人是这么说的:“因为这段经文把同性恋和辱骂并列,所以同性恋和辱骂都是一样的罪,我们和他们都是一样的。同性恋者不要害怕,神爱世人,所以耶稣爱你。”这真是胡说八道,要按这么说,我们所有人全都不需要悔改就可以进天堂,主耶稣也就白白受苦了。
有一些人正在教导这一类的道理,前段时间甚至还听说某加尔文主义的学校也在接纳这样的道理,我认为我们不得不起来为真理争战了。
在《圣经》当中,从头到尾,从来没有一个字是支持同性恋的,这就是我们所站的原则,永远也不会改变。
神是圣洁的神。
不论是所多玛被神毁灭,还是其他经文中关于“亲男色”的责备,如《哥林多前书》6:9、《提摩太前书》1:10、《罗马书》1:24-27,这些都是显明的经文,表明神厌恶同性恋的罪。上述经文提到的“亲男色”就是指所有同性恋,不要觉得女女同性恋就不是神定罪的行为了,况且《罗马书》1:26明确提到女女同性恋也是罪。还有一些经文则提出了神设立的定例,如“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联合,二人成为一体”。但是,如果连前面那些显明的经文都不承认,那么这句话显然也是读不懂的,罪会遮蔽人的双眼。
律法是为不义的人设的,目的是为了使人知罪。那么如果有人读了神圣洁的话以后,真的知罪了,也愿意悔改了,我们当然应当一视同仁接纳悔改的他们,并且不要再歧视他们了。为了爱的缘故,或许还应该帮他们保存他们的隐私,除非他们为了爱的缘故,愿意分享自己的故事激励别人来向那位爱我们的主悔改。
但如果有人读了《圣经》仍旧不悔改,那么就不要自欺欺人说神就是爱自己,耶稣爱你,但你若不悔改,你最终得去地狱,这不是开玩笑。耶稣爱你,所以他等你悔改,但如果你一辈子都不悔改,最后谁也怨不得,这完全是你自己的选择。请好好读一下《启示录》,不悔改的结局都明明白白写在里面,不论是犯什么罪,不悔改都是一样的结局。那圣洁的城不是容易进去的,你们所说的天国,是圣洁的子民才可以进的城,连撒谎的人都进不去,何况是同性恋?
也许还有人会说基督徒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其实并不是那么一回事。每一个基督徒都是罪人,我所知道的最好的那一批基督徒,人人都认为自己是罪人当中的罪魁。我们也必须经过火的试炼,所以我们都很清楚进天国何等艰难,但不放弃罪就要下地狱,所以我们中间有好些人宁愿放弃在世的一切,甚至是为主殉道,也要确保自己不下地狱。那么,你该想想地狱何等可怕!
三、神就是爱
最后说爱。
同性恋者对爱的概念很多其实是非常模糊的,不说同性恋,大部分的人对什么是爱都不清楚。
我第一次读爱的箴言——“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这段话的时候,我觉得非常不能理解,这怎么能是爱呢?
我从前理解的爱是一种感觉、激情,甚至是欲望。但神的真理告诉我们:爱不是单纯的感觉,而是包含整个人的意志、理智、情感,所有一切在内的属性。
为什么很多外邦人终其一生寻找爱,却始终找不到?因为大部分人都把爱错误理解成了激情,一旦“有感觉”就在一起,“没感觉”就分手、出轨、彼此伤害,人们对爱的承诺越来越廉价。说到底,这根本就不是爱,包括同性恋者所谓的“真爱”也都根本不是爱。在不是爱的“爱”里寻找真爱,难怪找不到!
我其实非常理解同性恋者对爱的寻求,然而如果我们相信了魔鬼的谎言,我们就会和真正的爱相去甚远,甚至一辈子就像那位姊妹一样在所谓的“爱情”里打转。最终让她离开旋涡的,就是神真正的爱,那永不离弃的爱,让她看见了什么才是真爱。她在主耶稣基督里面,找到了真爱、真光、真道路、真自由、真生命、真正的安全感……她所要的一切都在主里,我们也是。
最后要说的是,有些人认为我们不该理解同性恋的思想,免得我们受他们影响。我认为如果你有这样的担忧,那么就不要和同性恋接触,免得伤人伤己。但我们如果真的了解同性恋者的思想,其实会发现他们是跟我们一样的罪人,如果他们能悔改、我们能接纳,他们中间也会诞生好的基督徒,神会负责改变他们的生命。如果他们能悔改、我们不能接纳,那么是我们绊倒了他们,将来我们要在审判台前向主交账。所以说,如果没有爱,还是谨慎自己不绊倒人吧。
当我们真正看见一个从前那样活着的人,如今却有了耶稣基督的生命,我们不得不赞叹造物主的伟大!当然,我们期盼的是真实的悔改,而不是良心丧尽的人出于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假冒为善。那样的人结局也是很可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