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岁,原本是追梦的年龄,然而,对于年轻的延瑞来讲,这却是他人生最黑暗的时期。
他出身于一个贫困单亲家庭里,学习成绩又特别差,总得不到老师的肯定和表扬,长相打扮又“特别”——他常常留着一个马尾辫,额头梳着女性化的分头,乍一看,还以为是女生。从小到大,没有异性喜欢他,老师嘲笑他没出息。
心头的乌云,一直笼罩着延瑞的内心。由于家里穷读不起书,延瑞早早地离开学校,去浙江打工一年多,才又回到家乡怀化。
那时,春节将近,“年味”渐浓,高中班长打电话来,邀请他跟几位同学到农贸市场聚餐。延瑞听后也很想去,但自卑的阴云压得他喘不过气来。他犹豫一阵,想要婉言拒绝,但班长的邀请很诚恳热情,还说,到时还会有教会的人来聚餐。
“教会?什么教会?”延瑞有些咤异。
“是基督教。”班长补充说。
原来是这样喔!他依稀记得,班长全家都信主,他也曾在班级活动中开口唱过一首歌,叫《唱一首天上的歌》。他跟教会有交集交往,自然合乎常理,而妈妈也信主多年,她把十字架项链送给自己,随身戴着已经八九年了。
“他们大都很谦卑、友善、有爱心,你一定要参加喔。”班长说完,便挂了电话。
延瑞想了想,决定去聚餐,顺便看看和妈妈一样的基督徒们到底是怎么样的。
原来他们吃饭前要祷告,待人也很友善,一点也不骄傲,临走前还留下福音小册子,欢迎延瑞去教堂深入了解一下,临别时说,上帝爱你,迎丰堂欢迎你。
“这是妈妈的信仰,可我为什么要信这个?信这个有什么好处吗?”延瑞暗自心想。那年,延瑞正值年少轻狂的十九岁。
当晚,延瑞把这事告诉给了早就跟爸爸离婚、一直单着的妈妈。妈妈是虔诚的信徒,很支持儿子去教堂,为此,她不断地为儿子祷告,因为她知道,儿子需要教会和神的爱,妈妈也强拉着他去听道。听道时,延瑞心不在焉,听不下去,心思都跑到九霄云外去了。他在教堂这里看看,那里瞧瞧,倒是对教会诗班和乐队产生了兴趣。午餐空隙的时间,他看见诗班班长在练弹电子琴,他忍不住问:“您好,请问我能试试吗?”
“你也会弹琴吗?”
“会一点,在小时候学过,有些基础。”
“那你弹吧。”诗班班长请他入了座,替他把新编赞美诗翻到第611页,是那首《握手》。
没想到,延瑞从此爱上了教会音乐。他不再被妈妈强拉来教会,而是主动要求来教会。他在音律上有不懂的地方,诗班班长总是手把手地教导、指引他,虽然,他对《圣经》里的话并不怎么感冒,但诗班班长深知,上帝的拣选急不得,他自有他美妙的计划。
其实,这也是延瑞亲近神的第一步。也正是在以诗班班长为代表的弟兄姊妹的影响下,延瑞爱上了赞美诗歌,爱上了教会,感受到教会的温暖和接纳。他感到,有一道光芒穿越一切,照亮了自己的生命,给了他方向,使他不再迷茫。
从那以后,他开始从事教会音乐方面的事工,在教会发挥自己在音乐领域的恩赐,随着教会乐队跑东跑西。
一天,一个似曾相识的身影出现在延瑞眼里。延瑞正在猜测:“他是谁呀?怎么有些印象,但又说不出他的名字来呢?”
他再努力回想,明白了,是他!他就是去浙江打工看到的那个男孩,就住在延瑞宿舍的隔壁,很喜欢弹吉他,经常瞅见他用手拨弄着吉他,一幅阳光、对未来非常坚定的样子。
“你好弟兄,我叫戈云。”那个弹吉他的男孩向他伸出友谊的手。
“是你?你就是那个在浙江电子厂一起打工的隔壁男孩?”延瑞与他握了握手,一脸惊讶。
戈云愣了一下,旋即笑着回答:“是,我确实到浙江打过工,但我不记得你了。”
“可我还记得你。”
诗班班长见状,问延瑞:“你们认识?”
“也不算认识啦,只是见过他弹吉他。”
“他也是教会的年轻弟兄,只比你大三岁,也曾经被教会帮助过,也热爱音乐。”班长说,“他善于弹吉他,写歌词也顶呱呱,连音乐学院的人都夸他。”他这次回怀化就是为了委身迎丰堂,做音乐事工,为教会发光发热。
“没有跟神有交集,没有圣灵的感动,是创作不出打动内心的歌词的。”戈云回答,“我会弹吉他,会作词,但延瑞弟兄弹电子琴非常有恩赐,有天赋。”
“是的。我觉得,自己被神的爱治愈,告别曾经的自卑,本身就是一首词,词的名字我已经想好了,就叫《光芒》。”
“好题目,你把你的经历讲出来给我听,我来写词。”戈云说。
“伸出手 遇见你 从此没了黑暗 你是方向 你是温暖 你是希望 是冲破一切的光芒……”就这样,一首《光芒》横空出世,感动着迎丰堂在场的弟兄姊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