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问,属灵的经历对于基督徒来说重要吗?对于大多数基督徒来说,答案无疑是肯定的。对于浸淫在注重经验的中华文化中的个体来说,人们很自然地会以“社会经验”来类比“属灵的经验”。因为一个有社会经验的人往往是一个有阅历或见识的人,是一个在社会中真正经历过摸爬滚打的人,只有这样的人才会真正意识到这个社会的水有多深,真实的社会是怎样的,应该怎么做才能站稳脚跟,才能在这个社会上生存下去。那么一个有属灵经验的人是否一定有社会经验呢?那倒不一定,反之亦然。但一个有属灵经验的人也必然是一个在灵性生活中经历过摸爬滚打的人,是一个在灵性生活中老练的人。在这方面,他已经有过深刻的经历,已经多次多方地经历到上帝的恩典及其奇妙的作为。
一谈及这方面的生活,就会有许许多多的故事,分享不完的话题。既是如此,为什么还要问这个问题呢?因为也有人认为经历不重要,重要的是神学真理。理由是,一个人的经历永远是相对的,顶多只是上帝对你我个人的带领,不能将其当成绝对真理来教导。本文就要来讨论这个问题,盼望透过此文,我们能对“属灵经历”的重要性有更加客观及适宜的评估。
一、“神学真理”并不否定“灵性经验”
“属灵经历”虽然是基督徒的主观经验,但主观的东西却不一定毫无价值。一个难以反驳的理由便是,任何人的观点都难以避免主观的成分。因为人的逻辑思维能力是有限的,当某个观点被推理到极致的时候,就一定会出现主观的评判。甚至那个推理的过程本身就是从人的主观前设开始的。客观的认知当然是可能的,但人必须透过语言、经验等主观的东西去认识在他以外的事物,故此人很难认识他者的全部。也就是说,人凭借自己的理性去认识他者的时候,很难得出一个完全客观中立的结论。那么,我们能不能说,这些含有主观判断的研究结果都不重要,或没有什么价值呢?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我们也同样不能否定基督徒属灵经验的重要性了。
那些倾向否定基督徒属灵经验重要性的人一般都喜欢将“属灵经验”放在“主观”的范畴中,而将“神学真理”放在“客观”的范畴内。但许志伟在他的《基督教神学思想导论》一书中,当他讨论基督教神学的来源时,提到了四个方面,分别是圣经、理性、传统、经验。在许教授看来,基督教神学是这四个来源共同形塑的结果,因为没有一个伟大的神学家,他的神学思想只跟圣经、理性、传统有关,却丝毫不关乎他的灵性经验。比如,像伟大的教父奥古斯丁,宗教改革的发起人马丁路德,他们的神学难道跟他们主观的灵性经验没有关系吗?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用“神学真理”来否定“灵性经验”的做法也并非可取。
二、“真理”具有主客二重性
现在让我们从一个更高的维度,即“真理”的维度来看看“属灵经历”的重要性。我们的问题是:“真理”是什么,仅仅是一种客观的真相吗?也许这是一种希腊人的真理观,但根据最前沿的西方哲学流派的观点,人对他者的认识并不能达到“物自体”。也就是说,人并不能真正认识他者的本质。其实,简单来说,人的理性是有限的,人靠自己的理性、经验是无法完全认识真理的。人要完全认识真理,就得依靠神的启示。
不过,神的启示并不是只传达一些概念性的真理(更正确的表达应该是,有关真理的概念),而是要让他的真理与人相遇,从而达到救赎的目的。这就是说,神的真理既有命题性的成分,同时也具有非命题性的成分,而这种成分其实就是神所要带给人的生命的影响,这种影响在人生命中的表现就是属灵的经历。
三、“属灵的经历”是基督徒信仰的自然流露
我们常说“好行为”是“真信仰”的见证,但其实“真信仰”与“好行为”之间还有一层“属灵的经历”嵌在其间。“属灵的经历”虽然是主观的,但对当事人来说也是真实的,是他之所以有好行为的重要原因。有时候,当一名非基督徒看见某位基督徒的好行为时,就会夸赞他好有爱心,但不少基督徒会说,“这不是我好,乃是耶稣好,如果不是耶稣怜悯我,给我那么多的恩典,我不可能无缘无故去做这件事”。可见,“属灵的经历”即便是一种十分主观的感受,但由于这种感受对于当事人来说是真实的,故此也能对他产生某种程度生命方面的影响,尽管不同性质的属灵经历对人所产生的影响可能截然不同。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浙江一名传道人,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