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国家宗教事务局通过其官方网站正式发布中央10个部门《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该意见指出,一些地方受经济利益驱动,搞“宗教搭台、经济唱戏”的现象;该意见旨在制止和纠正上述现象,依法、依规、科学、有序管理寺观。
该意见指出,一些地方、企业和个人以弘扬传统文化、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为借口,投资新建或承包寺观,借教敛财;有的非宗教活动场所雇用假僧假道,非法从事宗教活动,违规设置功德箱,收取宗教性捐献,甚至威逼利诱信众和游客,骗取钱财,以教牟利;一些经依法登记的寺观尤其是处在风景名胜区的寺观,或被投资经营,或被作为企业资产上市,或存在强拉或诱导游客和信教群众花高价烧高香、从事抽签卜卦等现象。
把信仰当成得利的手段,这种现象并不是近代人才开始想到的。正如圣经所说“已有的事,后必再有;已行的事,后必再行。日光之下,并无新事(传1:9)”,其实远在2000多年甚至更早的时间以前,这种以信仰谋取私利的现象就已经存在了。同时伴随着这种现象出现的,还有虔诚信仰与谋取私利之间的争战。
笔者仅就基督教在历史中曾出现的事件谈起,使徒保罗在写给提摩太的书信中讲到:“他(笔者注:指不顺从真理之人)是自高自大,一无所知,专好问难,争辩言辞,从此就生出嫉妒、纷争、毁谤、妄疑,并那坏了心术、失丧真理之人的争竞。他们以敬虔为得利的门路。”(提摩太前书6:4、5)保罗在此指出,有些人并不是为了寻求真理而接触信仰,他们仅仅是把敬虔当做了谋取私立的手段;并且他明确地告诉提摩太,不仅不要学习这些人,而且要远离甚至逃避这些事,却要为真理打那美好的仗。
以敬虔为得利的门路的事件,在《圣经》中也曾明确地记载。“犹太人的逾越节近了,耶稣就上耶路撒冷去。看见殿里有卖牛、羊、鸽子的,并有兑换银钱的人坐在那里。耶稣就拿绳子做成鞭子,把牛羊都赶出殿去,倒出兑换银钱之人的银钱,推翻他们的桌子。又对卖鸽子的说:‘把这些东西拿去,不要将我父的殿当作买卖的地方。’”(约翰福音2:13-16)而圣经另一处对耶稣所说的话的记载是:“我的殿必称为祷告的殿,你们倒使它成为贼窝了。”(太21:13)
在耶稣那个年代,以色列人每年的逾越节倒要去圣殿献祭,而最常用的祭物就是牛、羊和鸽子。但是当时圣殿被一些有权势的控制,他们规定在圣殿内买的祭物才是合格的、可以当做祭物献给上帝的;而在殿外所买的祭物是有缺陷的、不洁净的,所以即使在圣殿之外买了祭物,仍然需要在圣殿里面买祭物才行;当然,圣殿内祭物的价格是很高的,并且又由此而延伸出另外的一类生意——兑换银钱,包括不同的钱币和零钱。
因此,原本神的百姓倾心吐意向祂祷告的、献上赎罪祭和感恩祭的圣洁的圣殿,却变成了某些人谋取私利之地。他们把他人的敬虔当做自己得力的门路,而这种现象竟然一直存在相当长的时间,以至于耶稣基督进入耶路撒冷的圣殿之后,鲜有地发怒了,把那些人用鞭子统统赶出了圣殿,并称他们为“贼”。
耶稣基督的时代存在如此现象,我们今天这个时代何尝不是如此呢?我们在谈论其他宗教的时候看到这种现象,我们自己的信仰也需要多多警惕,时时查看,我们是否已经远离了基督的教导,而全然成为一个“祈福的信仰”了呢?
比起上帝给我们祝福,基督教信仰更加看重的是明白上帝的旨意,并且行在这个旨意当中,而这就是上帝给我们的最大的祝福。我们本是由上帝所创造,但是因着我们悖逆上帝的旨意,随从罪的诱惑,以及自身私欲的牵引而远离了上帝;上帝并没有因此而放弃我们,他差遣耶稣基督来到我们中间,以真实的生活把他“表明出来”;并且以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来代赎了我们的罪,使我们可以与上帝和好,为自己的罪悔改,重新行在上帝的旨意当中。
若是我们的信仰,仅仅成为得利的门路,那么我们与那些通过把寺庙承包上市来谋取利益的人相比,又能有什么本质的不同呢?如果不蒙上帝喜悦,我们的虔敬不过是得利的门路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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