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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性的恶:“李天一事件”若发生在美国

圣经里面有个故事:门徒指着一个生来瞎眼的人问耶稣,“夫子,是这人犯了罪,还是他父母犯了罪。”耶稣回答说,“也不是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显出神的作为来。”

我多次听到这段信息之后,开始惊讶耶稣看待问题的态度。很明显,这人生来是瞎眼的,门徒的疑问有些多余,按照熟知上帝律法的犹太人的观点,他们可以断定是这人的父母犯了罪。

在上帝的律法中,一代人犯罪之后,上帝要追究这人的责任,“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犯罪必然会受到惩罚,罪恶的结果肯定会存在。而上帝以道成肉身的样式来到世间,“也不是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的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显出神的作为来”——他断开了罪的锁链,他解决了罪的问题,也满足了上帝自己的公义。

针对前段时间李天一寻衅滋事一年后又涉嫌轮奸事件,中国民众普遍显出对特权、腐败和权力伪善的强烈愤怒。网易评论专栏徐贲今日撰稿中又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如果李天一事件放在美国,会被如何评论?

“李天一会被人们叫做‘坏种’(bad seed)。”徐贲认为,跟中国民众的政治性关注不同,美国社会可能会更进一步,思考深层的品性、人性和反社会问题。

徐贲提出一件事实,可以促使人们思考人性本质的好与坏的问题。研究精神健康的专家们一直认为孩子的本质都是好的,变坏是环境所致,因此孩子干坏事,父母一定有自己的责任。而美国临床心理学家弗雷德曼教授有自己的看法,他认为,有的孩子性格天生就有反社会的倾向。

心理学家的看法是有有力的佐证的。美国作家马奇以真人为原型的小说《坏种》,就是美国人天生品行恶劣的孩子为“坏种”的由来。这小说后来还被拍成电影:8岁女孩儿罗达是一家庭的独生女,父亲外出工作,母亲和罗达在家。母亲发现,自从罗达的一位男同学莫名其妙地溺死后,罗达的行为有些反常,最后母亲发现了一个可怕的秘密:是罗达杀死了那个小男孩,而且她还有可能杀死别人。这本小说动摇了美国读者对儿童美好心灵的信念——

孩子的心灵还未来得及受到社会污染,怎么就会有如此的自私、冷酷、残忍?在他们天真烂漫的外表下隐藏着一种天性的恶。

这让我想起目前美国历史频道正在热播的迷你剧《圣经故事(The Bible)》,上帝造人原是美好,但亚当夏娃在伊甸园堕落了,亚伯被哥哥该隐杀害……人类不断堕落下去。

堕落不只是亚当夏娃的事情,即便我们生活在几千年之后的21世纪。路易斯说,整个人类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个整体,像一棵树一样,是一个庞大的有机体。我们不要以为看到人是各自独立地行动,便以为人是独立的。因为人生来只是看得见现在。倘若我们能看见过去,情况自然就显得不同。每个人都曾经是他母亲的一部分,再往前说,是他父亲的一部分,而父母亲曾经是祖父母身体上的一部分。

我们如果像上帝一样看到人类在时间上的延伸,人就不像众多独立的个体,四处分散,而是像一个不断成长的东西——一颗枝繁叶茂的大树,每个个体看上去都与其他的个体相连。(CS路易斯《返璞归真》)

再回到李天一事件上,我们谈论人天性中的恶(包括孩子),绝对不是要为父母的教育失败推卸责任。徐贲在撰文中也强调说:正是如此,要更加强调这种责任是多么重要,多么不可疏忽。

同时要叹息的是,李天一事件并没有在中国人中引起人们对人性恶的警惕,反而是引起一片对特权与腐败的愤怒和嘲笑,直接指向李父李双江。徐贲称这种反应“是非常具有中国特色的”。这样的反应是有理由的,但是这样的反应不足以找到问题的本质,对于问题的解决之道,也相当漫长。

意识到李天一事件应当引起我们思考人性中的恶这一问题之后,我想以路易斯的观点结束本文(但不是在此结束我们对这事件的思考):基督教不把个体的人视为仅仅是一个群体的成员,或一张单子上的一个项目,而是视为一个身体的一个器官——互不相同、各司其职……当别人遇到困难,你因为“事不关己”,便想“高高挂起”时,请记住,他虽然与你不同,但和你同属一个有机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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