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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应如何看待钱财

“我爱钱。”当一个基督徒商人对你说出这句话时,你的第一反应是什么呢?圣经中的教导“贪财是万恶之根”?还是钱财为上帝的祝福呢?一种现状,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基督徒到底该怎么看这件事情呢?

包智敏牧师认为以上的两种反应都有片面之处,并不能予人正确的看待钱财。首先第一种反应的背后,是认为凡是钱财都是肮脏的,基督徒在世界上应存有衣有食就当知足的心,多赚钱就说明是贪财,尽量少沾染金钱。但是事实上,不一定所有的钱都是不义之财,许多人辛勤劳碌,合法所得,来路正当,就不能说是肮脏的。至于赚钱,对一个经商的人来说,他总是指望能不断地有赢利,尤其作为基督徒,生活上勤俭节约,又不懒惰,不必花大笔的钱用于腐化的生活,不会去吃喝嫖赌、行赂和挥霍,如果经营得法,又凡事祷告交托,一般来说富裕起来没有问题。有正当的收入是很自然的事,这里面就包含了上帝的祝福。

而另一种反应有走向享乐主义的色彩,忽略了钱财背后可能潜伏着的危险,更忽略了人性中自私、贪欲和追求享乐的本性。如当我们把钱财看得比上帝更真实时,事实上已经在向撒但所展示的万国的荣华屈膝崇拜。同时一味地满足自己物质的需要,不知不觉中就会放松对属灵生命的追求。

因此,钱财是中性的事物,它本身不是罪,关键在于人如何使用它。钱财可以被用来帮助贫苦的人,用来传福音,帮助神的仆人不必为衣食挂虑,及许多教会圣工的开展,从而荣耀神。但另一方面,钱财在有的人手里会成为撒但引诱人离开神的工具,钱财便成为人的偶像,也就是主耶稣所说的崇拜“玛门”(太6∶24-25),真神就从他的信仰中淡出了,因为一个人不能同时事奉两个神。所以,圣经说:“贪财是万恶之根,有人贪恋钱财,就被引诱离了真道,用许多的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前6∶10)圣经的话确实是许多人的写照,有些所谓的基督徒在经商赚钱的事上,向世俗风气看齐,为了钱可以不顾一切,以至跌倒在钱财的泥坑中,这是得不偿失的。

钱财是一块试金石,它可以衡量人的内在本质,基督徒应当树立正确的钱财观,在所经手的一切钱财上荣耀神。诚如约翰・卫斯理在日记曾写道的:“尽你所能的赚取,尽你所能的节省,也尽你所能的给予。”(Gain all you can, save all you can, give all you can)。但愿这句话视为基督徒的财富理论,尽当尽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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