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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部传道人系列(十):靠非基督徒“养活”的传道人

题记:在这个世界上,时间如同流水一般从不停息。在这有限的时间里,有些人忙着吃喝嫁娶,有些人感怀生死离别,有些人追求锦衣玉食。然而,还有那样一批人并不以这些为念,而是选择追随上帝的呼召,为中国教会奉献了自己。本系列将为您展现我国中西部十几位传道人的服侍历程和现状,其中一些人的经历让我们为之深深感恩,而另一些人的故事则令我们思之心痛。

与柳姊妹同届,并且后来成为传道人的十几位女同学中,就有至少五个人嫁给了非基督徒。(柳姊妹的故事见《中西部传道人系列(九):为农村教会再复兴尝试新方法》)而在她们所在的教会,传道人的工资普遍很低,不仅不足以照顾家人和孩子的生活,甚至连自己最基本的生活需要都不能满足,因此一家人生活的担子都自然而然地落在了丈夫的肩膀之上。这就难怪后来有人会发现:教会里不少传道人是靠非基督徒“养活”的。

我们在本系列(二)中所读到的林姊妹就是如此。她与柳姊妹同是在毕业后嫁给了一位不信主的丈夫。所不同的是,柳姊妹毕业后能够一直在教会服事并领到微薄的“传道人生活补贴”,尽管只有150元钱;而林姊妹却因为与县教会负责人发生矛盾而“偏居一隅”,并且没有任何稳定的收入来源。

林姊妹有两个女儿,大女儿就读小学三年级,因为离家较远所以每周才能回家一次,每月生活费需要200元左右;小女儿正上幼儿园小班,每个学期的学费是1000元,另外每个月还需缴纳150元的饭补(两个孩子上学每年共需近6000元)。林姊妹家里本有的2亩地,不过产量比较低,每亩地仅能产出小麦500斤;后来,这2亩地也被政府以3000元钱征用了5年(合每亩地每年300元),家里的支出基本上就靠丈夫打工来维系。丈夫平时也不会离家太远,一般只是在本县找一些临时的体力活,每天能挣不足一百五十块钱。

除了柳姊妹和林姊妹之外,江姊妹也是一位靠非基督徒“养活”的传道人。江姊妹神学专科毕业后就回到了老家某县城的教会牧会,至今已有十余年的时间。尽管全家信主,但是最后她却嫁给了一位还没有信主的丈夫。江姊妹的丈夫与柳姊妹的丈夫相似,都是“介于信与不信之间”——如果带着他们一起,他们也会参加礼拜或祷告,只是自己不会主动去做。

如今,江姊妹也已经是两个儿子的母亲,一个已经10岁正在县城读小学,另一个还在襁褓之中,由老家父母帮忙照看。不过,她的工资每月只有400元,这还是近几年工资增加后的数字。因此,一家的生活重担不得不几乎完全压在还未信主的丈夫肩膀之上。还好,丈夫对她的服事表示支持,并前往省城打工以供给全家的需要。为了节省开支,她选择在县城租了一间只有10平米左右的房子,每个月房租仅100元。

江姊妹在教会除了负责主日礼拜及平时聚会的讲道、关怀工作之外,还一直负责教会乐队的工作。乐队是国内福音老区的教会常见的一种团体,主要负责当地信徒遇到的婚丧事件,有时也会给非信徒提供服务。此外,每逢教会盛大节日,也是乐队大展身手的重要时刻。乐队这种形式,在河南、河北、山东、山西、陕西等地的教会都广泛存在。此外,乐队与诗班在服事领域的分工上有所不同,前者主要针对日常事务,后者主要是在教会崇拜等类圣工上;另外,两者所使用的乐器也较为不同,诗班很少用管形乐器,而乐队最常用的就是管乐和大小鼓。不过,在一些地方,教会的乐队和诗班的成员有很明显的重叠现象。

在江姊妹带领教会乐队的这十几年中,这一乐队从最初的只能吹一些简单的乐曲,后来渐渐开始学习更多乐曲,也购入更多种类的乐器,并参与更多种类的服事。如今,他们时常会收到一些婚礼和丧礼的邀请。如果是婚礼,他们会要求新人之中至少有一方是基督徒;如果是葬礼,则要求过程中不能有跪拜烧香的仪式。

与江姊妹相同,她神学班的同学潘姊妹在另一间教会服事,也将很大的精力投入到教会的乐队之中。不过,她们同时提到的一个问题是,加入教会乐队的弟兄姐妹们需要投入相当多的时间,并且很可能会影响到他们的正常工作。之所以会有这些影响,是因为一旦有地方需要教会的乐队,其成员必须尽快到位,并及时赶到相应地点。因此,乐队对其成员在时间上的要求非常高,以至于他们想要找另一份稳定的工作相当不容易。于是,乐队成员极有可能是义务性参与服事,最后得不到任何报酬。

江姊妹和潘姊妹身边就有不少这类弟兄姊妹。正因为这种情况,因此教会乐队的成员几乎清一色都是姐妹。她们没有固定工作,因此才能做到“随叫随到”;她们也没有稳定收入。因此,除了这些能够领取微薄工资的神学毕业生之外,教会中又多出了一个没有领取任何工资,却几乎是全职义工的群体。并且,因着当地教会多年留下的传统,这一群体已经被当地信徒接受,甚至一旦离开这个群体,有些本来正常的活动就无法继续开展下去。

与嫁给不信主的丈夫的传道人相比,这一群体中丈夫不信主的姊妹的数量更多。而且,因着实践信仰过程中的不成熟,曾有一个姊妹遇到过这样的事情:在外地打工的丈夫发现她的生活常常捉襟见肘,就给她寄了一些钱,希望她过得稍微好一些;但是这位姊妹却把钱奉献给了他人或教会,结果丈夫回来时发现她的生活并没有什么改善,以后就只给她最基本的生活开支了。

对于这类现象,潘姊妹也感到非常无奈。事实上,她所在的教会对传道人还是比较重视的,在她所在的省份,基层传道人每月能够从教会领到1300元稳定工资的现象,还是并不多见的。事实上,更多的基层传道人只能每月拿到400元到700元的生活补贴。不过,即使潘姊妹的工资稍微高了一些,与同在一个地级市的普通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相比,仍有不小的差距。何况,她和丈夫都是传道人,两人还有一个10多岁的儿子,另外还有2万元钱的欠款,在经济上的压力仍然很大。我们将在随后的文章中更为详细地介绍她的情况。

注:本文旨在描述一些现象,以引起更多人的反思。因可能影响到传道人之后的服侍,文中并未提及具体地点,所用的人名也是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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