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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和谐:基督宗教的社会责任

基督宗教是一个主张和谐的宗教,和谐社会也是基督徒向往的理想社会。

第一、要促进基督宗教内部的和谐

中国内地只有一个天主教会,同各国天主教会一样都是“基督的肢体”,是至一、至圣、至公,从宗徒传下来的圣而公的教会。对那些受境外势力蒙蔽、对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原则有误解的信教群众,教会神职人员要把他们当作自己的弟兄姊妹,满腔热情地去关心和帮助他们,努力在爱国爱教的基础上实现最大限度的团结。

境外一些势力极力渲染中国存在一个所谓“家庭教会”,并通过各种途径给予资助和扶持,试图把他们整合成一个不受法律约束、与爱国基督教组织分庭抗礼的民间基督教力量,这是一种很危险的政治意图,对此理应保持警惕。基督宗教爱国组织要加强自身建设,讲团结不搞争权夺利,讲合作不搞拉帮结派,讲和谐不搞排斥异己,放下身架深入信教群众,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带领信教群众在法律政策范围内开展活动,齐心协力办好教会。只有这样,基督宗教爱国组织才能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增强向心力和凝聚力,有效履行职责,真正发挥积极作用。

总之,对待和处理基督宗教内部的矛盾和问题,要正视不要回避,要化解不要激化,不断促进基督宗教内部的和谐,努力打造一个和谐的教会。

第二、要促进基督宗教与国家之间的和谐

新中国建立以后,经过艰辛探索和不断磨合,确立了我国新型的政教关系。执政党与宗教的关系,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建立中国共产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国家与宗教的关系,实行政教分离,概括地讲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国家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宗教不干预行政、司法、教育等国家职能的实施,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开展活动;二是国家对各宗教一视同仁,不支持某种宗教,也不限制某种宗教,各宗教在法律地位上一律平等。政府与宗教的关系,政府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这种管理不是干涉宗教团体内部事务,而是把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纳入法治轨道,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打击犯罪,确保宗教活动规范有序进行,宗教界也对政府的依法行政行为实行民主监督。

与佛教、伊斯兰教历史上以和平方式传入中国不一样,基督宗教大规模传入中国,是与西方殖民者武力征服中国的进程相联系的,传入之后与中国官民发生过比较激烈的冲突。新中国建立初期,西方国家又鼓动中国的基督徒拒绝与新生的人民政权合作,造成了政教关系的紧张。直到基督教界领袖发起反帝爱国运动,带领中国基督宗教走上独立自主、自办教会道路,动员基督徒积极参加新中国建设,政教关系才实现正常。历史和现实都说明,基督宗教只有实现与国家关系的和谐,才能获得足够的生存空间,争取明朗的发展前景。试图寻求外国势力的支持,迫使中国给予基督宗教特殊的地位和权利,就如走进死胡同,根本行不通,违背了基督宗教在中国生存和发展的客观要求。

基督宗教要实现与国家之间关系的和谐,必须坚持爱国,这是政治基础。生活在中国的基督徒,既要做一个好教徒,也要做一个好公民,这不仅是基督宗教教义的要求,事实上也是基督宗教之所以能够跨民族、跨国家传播成为世界性宗教的一个重要原因。

爱国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守法。有的基督徒片面理解“听神的不听人的”,不愿意接受国家法律的约束,这是一种错误的观念。国外有的人在自己国家是守法的模范公民,但一听到中国有基督徒不跟政府合作就兴奋,一看到中国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就说是迫害宗教,鼓励中国的基督徒对抗法律,这种言行不仅有违现代法治精神,而且有违基督宗教精神,对基督宗教在中国的健康成长有百害而无一利。再以宗教活动场所登记为例,有的人私自设立教堂或聚会点,拒绝按照有关法规规定向政府登记,这是一种蔑视法律权威的行为。在中国,设立社会团体或公共活动设施,都必须依法向政府有关部门登记、注册或报批,并不是专门针对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

第三、要促进基督宗教与社会之间的和谐

基督宗教传入中国的历史表明,基督宗教在中国的生存和发展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同社会之间的关系,与社会关系紧张处境就艰难,与社会关系和谐日子就好过。

一是与不信教者和好。中国社会集中了世界上最大的不信教者群体。因此,基督宗教尽管也存在同其他宗教如何相处的问题,但最重要的课题是要学会如何同不信教的人和好相处。当你要求别人尊重你时,你就要更加尊重别人。随着基督徒人数的增加和宗教活动的频繁,必然会对社会生活产生一定影响,这就需要教会增强社会责任感,关注社会各方面的感受,用善言善行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防止行为不当造成纠纷和冲突。

二是帮助化解社会矛盾。基督宗教主张的美德,如厚道温和、容忍良善、宽恕得罪、安慰忧苦等,不仅可以起到缓解焦虑、慰藉心灵的作用,甚至还可以起到振奋精神、重树信心的作用。亚洲爆发金融风暴时,香港教会要求人们保持信心、共渡难关,就产生了积极影响。听说韩国的“献金运动”也是由教会发起的,国际社会都为之动容。相信中国内地教会在这方面会有更出色的表现,为促进社会和谐做出积极贡献。

三是开展社会服务。基督宗教秉持“非以役人,乃役于人”的精神,向来就具有服务社会、关爱人群的优良传统,这些年内地教会办了一些公益慈善事业,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今后要更加重视教会的这项使命,发挥优势,尽心尽力,雪中送炭,扶贫济困,帮助政府和社会减轻压力,体现基督宗教大爱的精神。

四是作光作盐。基督宗教与社会的和谐,一方面基督宗教团体要担负起社会责任,另一方面要鼓励基督徒在工作岗位上和日常生活中,对社会尽责任,对他人献爱心,荣神益人,活出信仰,做模范公民,正如耶稣所说的:“你们的光也应当在人前照耀。”

第四、要促进基督宗教与中国文化之间的和谐

基督宗教作为一个外来宗教,有一个在中国安家落户、落地生根的问题,也就是要适应中国社会,融会中国文化,走中国化道路。

建设和谐社会要有和谐文化的支持,和谐文化应当具有包容性和开放性,既要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又要借鉴人类有益文明成果。基督宗教是一个倡导博爱的宗教,有着丰富的和谐思想资源。耶稣教导基督徒要与神和好、与人和好,所以基督宗教所传的福音被称作“和好的道理”。与神和好不仅表现为信仰虔诚,还要通过与人和好得以生动体现,正如使徒保罗所讲的,“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基督宗教宣扬和谐精神,中国文化崇尚和谐理念,两者完全可以交相辉映,融会贯通,丰富和完善和谐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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