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 icon
header logo
search logo
share logo
如何正确树立两性观及婚姻观?

自四月底以来,某娱乐明星的分手事件频频引爆网络,屡上头条,占用了大量的公共网络资源。至于分手的原因,不必再过多的赘述,因为大家都很清楚。这件事对人的影响很大,它既在某些程度上了反映了人性丑恶的一面,颠覆了人的三观认知,使人摇头丧气;同时,它也可能会带坏更多的人,因为这毕竟是发生在有影响力的明星身上,定会误导一些粉丝。

在此,我们需要思考人到底该如何面对及处理两性的需要?基督徒都会知道,人类的第一对婚姻是由上帝促成的,当事人是亚当和夏娃。根据事件的记载来看,上帝之所以会为他们设立婚姻,也是来自于他们自身切实的需要。经上说的很清楚:“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创2:19)

那个人指的是亚当,当时他还处于独居的状态。独居的日子对他来说,非常的不好,他可能会经常的问:就连自己所管理的那些动物都是成双成对的,那为什么自己却是独自一个人呢?正是针对这个情况,上帝为他造了夏娃,并把夏娃领到了亚当的面前,便成就了人类的第一对婚姻。通过亚当和夏娃的结合,我们当注意领悟以下几个方面事:

第一个:上帝设立婚姻是来自于人实际的需求

在亚当没有遇到夏娃之前,他一个人独居很不好,很孤独,迫切需要一个配偶来帮助他。(参创2:18)可以说亚当在孤单中的需求是多方面的,但有一个需求在这里不得不提,那就是来自于肉身的性需求,这也是导致他状态不好的原因之一。解决这个需求的办法就是为他造一个配偶给他,那个人就是与他性别不一样的夏娃。由此可见,两性的需要是人诸多正常欲望中的一种,这种欲望在神创造人类的时候就已经存在。

第二个:两性间的欲望需在婚内进行

亚当与夏娃的结合至少经历了三个步骤:首先,有来自于上帝的预备和认可。可以说上帝在亚当的婚姻中既充当了创造者的角色,也充当了父母、媒人、证婚人的角色。而后,有双方的认同。会发现上帝造完夏娃后,马上把她领到亚当的面前去互认,而亚当和夏娃也是两情相悦,互生情愫。(参创2:23)最后,才是双方密切的结合,二人成为一体。(参创1:24)这案例在充分的说明一个事情:两性之间的欲望要在婚姻内进行,否则将会问题重重。

第三个:婚姻是神圣的且不可侵犯

为什么说婚姻是神圣的呢?因为婚姻是上帝所看重,亲自设立的,是上帝亲自造了夏娃,并把之领到了亚当的面前,促成了婚姻。(参创2:18-25)因此,人的婚姻既然来自于上帝的设立,那么人人都当重视、尊重婚姻,对婚姻要怀有敬畏之心,就如使徒保罗所言:“婚姻,人人都当尊重,床也不可污秽;因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审判。”(来13:4)具体来说,要尊重以下三个原则,才会免受侵犯:

一是要尊重一男一女的原则。我们会发现上帝在为人设立婚姻的时候,特别提到了“配偶”两个字,这主要指的是上帝要为亚当造一个同为人类但是性别却不一样的女人来与他共同生活。(参创2:18、22、23)因此,我们当知道且坚守,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结合,而非是同性或超人数甚或是超类别的结合。

二是要尊重一夫一妻的原则。神在为亚当和夏娃设立婚姻的时候,特别强调了一个事情,就是婚姻是一夫一妻的:“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当时夫妻二人赤身露体,并不羞耻。”(创2:24-25)因此我们当尊重这样的原则,凡逾过的都不合乎神的旨意。

三是要尊重一生一世的原则。主耶稣在有关婚姻的教导中说到:“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 当时夫妻二人赤身露体,并不羞耻。”(创2:24-25)因此,两个人不管是处在恋爱的阶段中,还是处在婚姻当中,都当抱有一生一世永不分开的态度来进行,因为恋爱是为了结婚,结婚是为了永远名正言顺的生活在一起。

神为亚当和夏娃设立婚姻的典故,虽然已经过去很久了,在过程中也有很多人践踏了神圣的婚姻,不再遵行神当初立下来的规矩。但是作为一个基督徒来说,我们还是要回到圣经中去,按照神的旨意来看待两性的需求及婚姻。对于基督徒来说,我们既需要正视且坦然面对这方面的合理需求,也需要按照神的法则合理进行,这才是我们基督徒应当确立的两性观及婚姻观。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安徽一名传道人。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

京ICP备07014451号-1 |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25431© 福音时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