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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从“乔治·弗洛伊德之死”事件中,能学习到什么功课?

近日,网络媒体纷纷报道:5月26日,美国明尼苏达州四名白人警察暴力执法,致使非裔男子乔治·弗洛伊德(George Floyd)窒息死亡。一些社会知名人士或组织纷纷撰文,藉哀悼乔治·弗洛伊德先生,谴责白人警察的野蛮行径和粗暴执法行为,严厉抨击白人至上的种族主义。

“乔治·弗洛伊德之死”事件,之所以引起社会上的广泛关注,最主要原因是,这一事件充分暴露了种族主义和白人至上主义,在高度文明的美国社会里依然没有得到根除;从而,时而死灰复燃,导致黑人无故地遭到白人伤害,甚至时有黑人被白人无端地剥夺生命;以及这类事件的发生给社会带来极大的动荡等危害。

这一事件,就导致了乔治·弗洛伊德之死,同时,也促发美国多地抗议示威及暴力冲突,目前已蔓延至30多个城市,引起了美国社会的动荡。

美国社会的“种族歧视”和“白人至上”问题,说白了就是“白人优越感”问题。试问:在美国这个高度文明的社会里,依然存在“白人优越感”问题,那么,在今天的教会里,是否也存在某些“优越感”问题呢?如果有,那具体的表现是什么呢?又会给教会造成什么样的危害呢?笔者藉此探讨教会应当警惕教会里的某些“优越感”,并呼吁教会防止和摒弃教会里的某些“优越感”,以预防和避免给教会带来的可能危害。

一、摒弃信徒在非信徒面前的“优越感”。

从教会历史看,教会成形之初,以犹太人为主体的教会就继承了犹太教中,犹太人至上,而外邦人如狗的错误传统观念(参太15:26。当然,主耶稣在这节经文中,只是借用犹太人错误的传统观念,来试验迦南妇女的信心,并没有歧视外邦人之意)。犹太人至上的这种“优越感”,以至犹太人错误地认为神的救恩,只是单单为犹太人设立的错误思想,严重地阻碍了福音向外邦人传播。其实,主耶稣藉着十字架上的受死,早已拆毁了犹太人与外邦人之间“隔断的墙”(弗2:14-21);只是当时的犹太基督徒被“犹太人至上”的“优越感”蒙蔽了眼睛,看不到这点。以至神不得不透过异象告诉彼得,去打破初期教会里,这种犹太人至上的观念,告诉教会应当积极地向外邦人传福音(参徒10)。

今天的基督徒是否也认为自己信主,作神的儿子,与世人分别为圣,就错误地认为自己高人一等了呢?是否也瞧不起那些尚未信主的人呢?这种错误观念,势必影响信徒与非信徒的关系,让基督徒在世人中间失去属灵的生命见证,也会拦阻一些人归信耶稣基督。

基督徒应该明白,其实神拣选救赎我们,是让我们知道,我们在神的眼中是何等的珍贵,而不是让我们在世人面前炫耀自己是多么的高贵;不是要我们高抬自己,而是要求我们谦卑做人,在外邦人中为主耶稣作美好的见证,领人归主。

二、摒弃信徒与信徒之间的“优越感”。

在教会的初期,也有一些富足的信徒在教会里,有种“优越感”,瞧不起贫穷的信徒,甚至信徒之间因此分门别类(参雅2:1-4;林前11:18-22);还有人以自己跟随的老师不同,而存在某种“优越观”,以至带来了信徒间的结党纷争(林前1:11-12)。

今天的教会,是否也有信徒认为自己比别的信徒“优越”,而瞧不起别的信徒呢?是否认为自己信主的时期长,就比初信者“优越”呢?是否认为自己家庭比别的信徒家庭富有,奉献比别人多,就比别的信徒“优越”呢?或自己有文化,别人没有念书,或自己受过高等教育,别人却是中小学生,自己在社会上的位地比别人高、自家的孩子比别人家的孩子有出息、自己是某某牧师或长老的得力助手……而有种居高临下的“优越感”呢?

如果信徒之间不摒弃这些所谓的“优越感”,那些有“优越感”的信徒,势必在教会里会比别人说话大力,势必会伤害处于弱势地位的弟兄姊妹,甚至绊倒他们。也会使信徒之间分门别类、拉帮结派和结党纷争,严重影响教会的合一,让教会在社会里失去彼此相爱的美好见证!

从而,一个信徒在教会里是否存在某种“优越感”是值得每一个人反思的,免得我们无意中伤主内弟兄姊妹,进而损毁教会在世人面前的形象,以致得罪主耶稣。

三、摒弃教会领袖在同工面前的“优越观”。

犹太教领袖因为“优越观”,就容不下出生卑微的拿撒勒人耶稣,以至因为嫉妒耶稣,被魔鬼蒙蔽了属灵的眼睛,看不见主耶稣是以色列人盼望了几千年的那位基督,以至将神的儿子耶稣基督钉在了十字架上。

今天,教会领袖的潜意识里,是否存在自己比别的同工懂得多的“领袖优越感”,是否存在特权的思想。如果,存在这些优越观,难免会以自己的主观意识至上,采纳不了其他同工的意见,甚至会将自己的见识凌驾于堂委会、同工会之上,搞一言堂,有时,表面上很民主,在决定某件圣事时提交同工表决,但实际上只是走走形势,还是完全按自己的意思行。

当然,如果领袖一言堂的决定做对了,还没有什么大的危害,但是也会严重伤害其他同工的积极性;如果一旦决定错误,那就会给教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也会严重伤害自己在同工中的威望,大大降低自己在同工面前的信任度,以至自己在今后的教会事奉中,就很难发挥领袖的作用;更严重的会带来教会的分裂。

笔者十年前,就接触到这样一间教会。教会的主要负责人的丈夫很会赚钱,她平时在教会里的奉献最多,而且她比其他同工信主时间和参加教会事奉的时间长,按她自己讲“我信主一个月后就开始讲道,一年后就有分辨异端的灵性,且到现在服侍主已十几年了,绝对不会做错事”。其实她没有任何的装备,对圣经真理的认识也很肤浅,只是自己胆子大点,因“优越感”作怪,误认为自己比别人懂得多,教会事务由她说了算,始终听不进去别人的意见。后来,她错误地接待了异端,但是她不仅不承认错误,而且还用十分强硬的手段自作决定,停止指出她错的多名重要同工的职务和讲台事奉,最后导致她自己走向了异端,且带来了教会的分裂。

那四位白人警察的“白人至上主义”观念(白人优越感),不仅害死了乔治·弗洛伊德;也害惨了自己——他们已被解雇,并面临法律的制裁;同时,也害惨了美国社会,带来了当前美国的社会动荡。可见,某种不正常的“优越感”不仅会害死别人,也会害惨自己和扰乱社会。

同样,上述教会“优越感”,不仅会绊倒别人,伤害自身,甚至也会造成教会的分裂!

愿“乔治·弗洛伊德之死”事件,成为某些依然有某种“优越感”的信徒、同工和领袖的鉴戒,帮助你们摒弃内心里潜在的所谓“优越感”;也愿这一事件,成为国内教会的鉴戒,提醒教会切实做好牧养和守望工作,彻底摒弃教会里的上述三种“优越感”。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湖北一名传道人。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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