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日,那人和他妻子夏娃同房,夏娃就怀孕,生了该隐(就是‘得’的意思),便说:“耶和华使我得了一个男子。”又生了该隐的兄弟亚伯。亚伯是牧羊的,该隐是种地的。有一日,该隐拿地里的出产为供物献给耶和华;亚伯也将他羊群中头生的和羊的脂油献上。耶和华看中了亚伯和他的供物, 只是看不中该隐和他的供物。该隐就大大地发怒,变了脸色。耶和华对该隐说:“你为什么发怒呢?你为什么变了脸色呢?你若行得好,岂不蒙悦纳?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门前。它必恋慕你,你却要制伏他。”该隐与他兄弟亚伯说话,二人正在田间,该隐起来打他兄弟亚伯,把他杀了。(创4:1-8)
创世记中记载了人类第一次献祭以及随即发生的历史上第一桩谋杀案。人是复杂的。该隐和亚伯只在这个场景中的相遇产生的不同的表现和之后的极端事件而“永载史册”。没有太多信息让我们一窥他们完整的个人。但里面的信息并不单薄。
这事件预表了耶稣被同族的兄弟们(祭司、以色列百姓)出于嫉妒而杀害。嫉妒令人发狂,失去理智。案件发生在第一个人亚当的两个儿子之间,凶手是该隐,被害者是他的亲兄弟(弟弟)亚伯。他们兄弟是人类的第二代,同时也是出生在伊甸园外的世俗的一代,仅有的那么一对兄弟,不仅未成手足之情、兄友弟恭的万世楷模,却上演了一场兄弟相残的悲剧。
上帝悦纳亚伯(名有“气息、虚空”之意)而不悦纳该隐,原因何在?与圣经中任何的信息一样,其中的任何信息本身都是完全的,有“四面的光”。对于所记的该隐与亚伯的事,可从不同的侧面可有几种不同的看见和认识,但都不是完全的看见。
一、人中不中?
首先,上帝“看不中该隐和他的供物”。在这里,不但该隐的祭物上帝看不中,就是他这个人上帝也瞧不上。该隐的发怒正显明出他献祭的动机不纯。有不少人一个特点就是稍微有点未遂其个人心愿、私欲,就容易变脸、发怒。与该隐对应的是,上帝不仅是悦纳了亚伯的祭物,更是悦纳亚伯他这个人。“耶和华看中了亚伯和他的供物”。“听命胜于献祭;顺从胜于公羊的脂油。”(撒上15:22c)。上帝所看重的是儿女顺服的心。侍奉,首先人要对、心要正,要不忘初心。
二、行好不好?
接下去在上帝的话中有一句:“你若行得好,岂不蒙悦纳?”可见,上帝在乎他的行为。什么行为呢?在这里,最可能是指献祭行为。上帝在乎这个行为是否在其心意中。亚伯献的祭之所以蒙上帝悦纳,因他所献的是被杀的流血的牺牲。当世代牧羊不是为食用,而是为了制衣等,更是为了献祭。头生的是羊群中最好的,脂油是羊身上最好的部分。“头生的”和“脂油”都预表了基督耶稣。亚伯按着上帝认为是合适的命定的方式献祭给祂,就是因着信基督献祭与上帝,当然就蒙了悦纳。
耶稣说:“凡树木看果子,就可以认出它来。”(参路6:43-45)只有献在上帝心意中的祭才蒙祂悦纳。这在希伯来书中说得很明确:“亚伯因着信,献祭与 神,比该隐所献的更美,因此便得了称义的见证,就是 神指他礼物作的见证。他虽然死了,却因这信,仍旧说话。”(来11:4)说得再清楚不过了。亚伯因信称义。人惟有信上帝自己所预备的被杀的赎罪的羔羊耶稣基督,才能蒙上帝悦纳,上帝才会因基督而见证他的“称义的见证”。
该隐把他种地的收获拿来献给上帝,其动机与目的可能也是要讨上帝的喜欢。他把地里耕种的土产献给上帝却未蒙悦纳。因人本是罪人。他没有按上帝所命定的要求和途径来敬拜、献祭,轻忽上帝的旨意。该隐“是属那恶者,杀了他的兄弟。为什么杀了他呢?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兄弟的行为是善的。”(约一3:12)并且,该隐所献的固然是土里的出产,却非为“初熟的果子”,无疑,他把最好的留给了自己享用。
该隐献祭代表了某种徒有其表式的敬拜,就是丢开圣经(上帝的启示)用私意崇拜(参西2:23),讲究仪式,信奉概念化的教义,同时妄图单靠着好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和自夸。该隐的“神”实在只是他自己的肚腹(私欲)而已。从《犹大书》中提及的可以看出,该隐的问题是献祭(侍奉)的问题。假教师(牧人)就是走了“该隐的道路”(参犹11)。不在上帝的旨意(基督)里侍奉的,拜上帝也终归枉然。
三、侍奉为谁?
从历史顺序看,人类吃肉是挪亚一家在洪水消退上岸才有的事。亚伯牧羊,目的只有一种可能:献祭。他手的工作是为了尊崇上帝。
也可以这么认为,他们运用不同的恩赐侍奉上帝(亚伯的恩赐是牧羊,该隐的恩赐是种地),原无可厚非,但他们的心地、动机却不同。亚伯敬畏上帝,向上帝单纯;而该隐心地不单纯,缺乏真实的敬畏。当上帝不喜悦该隐的供物时,他竟然敢向上帝变了脸色、发怒。这就显出他内心的实际来了。可能连该隐自己也未必晓得他的内心。只有让上帝来显明。
当思想,当基督徒奉献后却没有得到所希图的回报时,是否也如该隐一般发怒呢?我们自认为是服事上帝,但内心是否有杂质呢?在侍奉的事上,是否让主得着绝对的主权,还是如同亚当的儿子该隐一般呢?是否只在基督里侍奉呢?亚伯献祭之所以美,就被悦纳被肯定,乃是因信。只有父 神所喜悦的、行在上帝旨意中的工程,只有彰显祂儿子的工作,才有永世的价值。
四、怒气向谁?
这里记录的也是人类历史中第一宗杀人案件。发生在他们的父母被魔鬼引诱犯罪堕落之后。魔鬼从起初就是杀人的(参约8:44)。该隐清楚自己被上帝抛弃,他的怒气只有向看得见的弟兄发作。在历史上,宗教徒彼此杀害还少吗?!主耶稣对门徒说得很明白:“人要把你们赶出会堂,并且时候将到,凡杀你们的,就以为是侍奉 神。”(约16:2)一些杀害基督徒的人多有奉主名作的。杀人还以为是侍奉上帝。
教会的历史,从某种角度来看,就是一部宗教战争史,同时也是教会中血气与圣灵相争的历史。如加拉太书中所言:“当时,那按着血气生的,逼迫了那按着圣灵生的,现在也是这样。”(加4:29)被杀之人流出的血成为抹杀不了的证据,这证据存在天地之间,成为永恒的证词。
上帝更关注人们内心的转变(悔改)和与祂的个人关系。
是的,动机大于奉献,听命强于献祭。
五、“人鼠之间”
该隐受到的刑罚是“流离飘荡”,从家乡被逐、流放。同时受到上帝的严格保护。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同时,上帝有有限度的宽容。凶手该隐虽存活,且子孙极其昌盛,但他们一直活在杀人犯的阴影之下,活在恐惧、内疚、惶惑和罪负之下。
该隐之后皆为该隐。自此,人类陷入了孤独。在消费主义的信息泛滥的现代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更便捷和速达,实际上,个体的孤独感体验却越来越深。人往往不认识自己,更遑论他人,这使得每个人都容易陷入孤独。这个病是长长久久的慢性病。斯坦贝克的小说《人鼠之间》是“该隐杀亚伯”的当代重写版本。作者内心的挣扎、诘词与该隐如出一辙:我岂是看守我兄弟的吗?
孤独飘零,既可以是痛苦的体验,也可以转化为自省之旅。是困扰,也是机会,引导我们叩问终极问题:“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去哪里?”作为基督徒,最可怕的不是人与人的分离,而是人与上帝之间的疏离。一些宗教一般通过祷告、冥想和仪式建立与神灵的关系,而基督徒在对上帝的信心中,在基督耶稣里与上帝有了联结,从而超越了孤独,摆脱从该隐以来人内心的畸零漂流状态,从而有了在自己的存在和自我的真相中锚定的可能。
当然,基督徒在学会与上帝交通的同时,也需要学会独处,培养自己与内心的对话,接受过识字教育的人可以通过灵修阅读和安静思考、写作、艺术、科研等方式来丰富和涵养自己的内在世界。
扩展阅读:
约翰·斯坦贝克《人鼠之间》,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7年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浙江一名基督徒。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