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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冈萨雷斯《基督教史》四:向外邦人传福音

基督教在刚开始的时候只是一个默默无闻的犹太社团,在耶稣的时代,犹太群体也分成很多派别,如撒都该人、法利赛人、爱色尼人和奋锐党人。早期的基督教在犹太人中被叫做“拿撒勒党”,因为耶稣是拿撒勒人,他们和其他的犹太派别最大的不同是,其他派别的人都在热切等候弥赛亚,但这一派人认为,弥赛亚已经来了,就是耶稣基督。

这些派别之间充满争论,甚至到最后,不少犹太人认为,弥赛亚之所以不来,是因为以色列人之间出现了不纯的人,就是拿撒勒党。这就是最早期的基督徒所面临的处境,虽然他们得到了耶稣基督的大使命,要向外国传福音,但他们的脚步只限制在犹太人中,哪怕是在外邦的犹太人中传福音。而福音传向外邦的记号是,腓力向撒玛利亚人和埃塞俄比亚的太监宣讲福音信息。

在这之后,越来越多的使徒开始认为,福音应该向外邦传,外邦人也可以得到上帝的恩典,这件事本身就是福音。但这之间存在着争论,外邦人是否要先成为犹太人之后才能成为基督徒,所以才有了后来的耶路撒冷会议,有四个决议:外邦人要信上帝,只要有四个原则,即不吃祭拜偶像的物、不吃血、不吃勒死的物和不奸淫,不受割礼也没问题。

在这个时候,教会就已经在想,当它要走向普世、从犹太人的世界进入外邦人的世界的时候,应该要有的原则是什么,就是那四点,不碰祭物、血,不奸淫和不吃勒死的物,这也成了今天基督徒的禁忌。

在面向外邦的宣教中,比较崭露头角的人物是保罗。保罗的长相如何呢?郭峰牧师在讲解基督教史的时候,引用了早期教会的资料《使徒保罗大事录》表示:他终于发现保罗迎面走来,矮小的个头、秃顶、弓腿,但精神矍铄,在其两条相连的浓眉和微耸的鼻梁间洋溢着神采,时而看去像普通人,时而看去有天使的风采。

保罗看上去是名不见经传的人,但学习保罗书信的人都知道,他是一个很有性格的人,一直生怕别人不承认他是使徒。因为保罗不是在耶稣被钉之前就跟随基督的使徒之一,刚开始彼得等跟随过耶稣的人有点小看保罗,但后来没有人敢小看他,因为他对教会的劝勉非常到位。保罗曾提到过“一根刺”,有人说这是他身体上的慢性病,但也有人说是指他不喜欢别人质疑他的身份。

由此可见,保罗是一个其貌不扬的人,但是他做了很多工作,他是第一个在欧洲建立教会的人,他对教会的劝勉和对真道的供应非常重要。保罗传福音的方式和很多基督徒相似,他进入一个地方,先进犹太会堂,如果被拒绝,就去其他地方。礼拜六,他们去犹太会堂,礼拜天则有掰饼聚会。《希伯来书》10章23-25节写道:“也要坚守我们所承认的指望,不至摇动,因为那应许我们的是信实的。又要彼此相顾,激发爱心,勉励行善。你们不可停止聚会,好像那些停止惯了的人,倒要彼此劝勉。既知道(注:原文作“看见”)那日子临近,就更当如此。”

为何不应当停止聚会呢?聚会的目的是要我们彼此相顾、激发爱心、勉励行善,彼此相顾就是彼此之间互相守望,不失落所承认的指望,就是基督要再来、成全救恩。

早期教会的创立者的结果如何呢?主耶稣基督在升天前将传福音的大使命给了使徒们,优西比乌在《教会史》里记载,使徒们被遣往世界各地传播福音,相传多马去帕提亚(今伊朗)传教,马太去了埃塞俄比亚,巴多罗买去印度,约翰在生活过的小亚细亚、逝世于以弗所,彼得似乎曾向四散在加拉太、比推尼和加帕多迦的犹太人传福音,最后到了罗马并殉道;保罗从耶路撒冷,一直到了南欧的一些国家,在罗马尼禄皇帝在位时为主做了见证。

相传,多马还到了印度传福音,直到现在,印度还有一个圣多马教会。冈萨雷斯认为,《约翰福音》和《启示录》的作者不是同一个人,前者是使徒约翰,后者是长老约翰,他照顾了马利亚,并老死在以弗所教会。但这只是教会历史上的一个插曲。相传雅各曾到西班牙传道,他不是耶稣的兄弟雅各,而是约翰的弟弟。直到今天,西班牙有一条朝圣的道路,叫圣雅各道路,这被誉为基督教世界的第三大朝圣地,仅次于圣地和罗马的彼得、保罗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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