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正确交纳十一奉献”为见证

作者: 尘埃
来源:福音时报
2024-10-16 15:14:14
分享与播放

最近和同工一起探访了几位老年信徒,她们都是八十多到九十多岁,没有用过手机,所以要提前和她们的子女联系,确定老人是否在家并约定时间。在联系的过程中会明显感觉到有的老人家里子女很排斥。这让人想不通,也有点不舒服。关于“要不要去这样的家庭探望”,同工们也产生了分歧,有人说不去,有人说一定要去。当然最终还是去了。

来到一位九十多岁的信徒家里,当问到子女们是否有跟从主的意愿时,老人说:“他们顽固,他们说人家让你信就是为了你的那点钱。”老人的话似乎回答了子女为什么排斥探访这个问题,又或者说不全是如此。但我们有必要提醒自己,告诫自己,把每一份工作都做得尽量完美。

 须要让子女知道奉献的必要和甘心乐意的原则。毋庸置疑凡需要去家里探访的对象,基本上都是那些年纪大的、身体状况不允许的、长期不能来教会、或很少来教会的。教会去探望他们的时候,他们会给教会奉献钱,探望的同工就把钱收了带回来给教会。这个在信徒看来也没有什么问题,但站在旁观者的角度特别是没有接受信仰的人来看,难免生出很多想法甚至误解。因此,我们在探访时不要收奉献款。而且应当从一开始就告诉老年信徒们,让自己的子女帮忙把奉献拿到教会来,然后同工再把收据带给她,让她知道神悦纳了她的献上。这样也使子女明白十一奉献的必要和甘心乐意的前提。

有一位九十多岁的姊妹,在她的腿被摔得骨折以后,医院因为她年纪大了拒绝给她做手术,而不做手术就要卧床。于是,姊妹凭着信心要求医院做了手术,手术果然很成功。在她能走路以后,女儿陪着她一起来教会在讲台上做见证。女儿说她的妈妈年纪大了,已经有好多年不管钱了,每次该十一奉献的时候她就和她妈妈一起来,她帮妈妈奉献。我们能给子女留下的就是宝贵的信仰和子女对信仰的认识与了解,最起码使子女对信仰对奉献没有偏见。

 须要让家人知道十一奉献带来的福气。玛拉基书3:10节“你们要将当纳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仓库,使我家有粮,以此试试我是否为你们敞开天上的窗户,倾福于你们,甚至无处可容。”

 有的基督徒一直坚持十一奉献,却从来没有让家人知道过。曾经有位姊妹说,她每次奉献都是在前一天晚上趁家人都看电视的时候,悄悄地把钱装在包里,第二天带到教堂。直到现在家里情况好多了,她对家人公开了十一奉献,但每次拿钱时还是背着他们。这是一种谨慎的态度,同时也是怕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但反过来说,要是从我们一开始走进教堂,就把从教堂学来的圣经知识讲给家人听,那不知不觉中家人就会认识我们所信的这位神,也愿意信靠顺服并尽上自己的本份,愿意以自己所得的来尊荣神。

 信徒当正确看待十一奉献。我们有时会对教会存在或出现的一些问题耿耿于怀。如教会领袖的行为作风问题,财务去向问题等等。在这样的情况下,有的信徒可能会把这种不满情绪以换教会或不再作十一奉献而发泄出来,这也是个别教会人越来越少、奉献款也减少的原因之一。某教会执事在疫情期间夸赞本堂信徒基础好,奉献好,可现在疫情过去这么久了,一个重要节日大聚会的第二天我去财务奉献,正好他们的同工从奉献箱里取了钱倒在桌子上,简直少的可怜。世事可以苍凉人心,这句话真的很实在。可神永远不会凉了我们的心,只是很多时候我们对神的认识还不够,神要在各样环境里磨练我们。

  教会是神的家,是我们奉主的名聚会敬拜的地方,信徒一切的意念和行为都当面对神。十一奉献对信徒来讲虽然不是什么大问题,但教会要往前走,还必须要认真看待十一奉献,这需要教会和信徒共同的努力。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陕西一名传道人。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

版权声明

本网站来源标注是“福音时报”的文章版权归本站所有。未经福音时报授权,任何印刷性书籍刊物、公共网站、电子刊物不得转载或引用本网图文。欢迎个体读者转载或分享于您个人的博客、微博、微信及其他社交媒体,但请务必清楚标明出处、作者与链接地址(URL)。其他公共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公共平台如需转载引用,请通过电子邮件或微信(fuyinshibao2006)联络我们,得到授权方可转载或做其他使用。 任何印刷性书籍刊物、公共网站、电子刊物不得擅自转载本网站转载自其他媒体、网站、刊物和个人所提供的信息和服务内容,因本网不拥有其版权,如需转载,必须与相应提供方直接联系获得合法授权。 违反上述声明擅自使用福音时报以上内容的,福音时报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